(一)遭遇电子产品欺诈销售,消费者首先可尝试与商家面对面沟通,明确指出其欺诈行为,并依据规定要求按购买价款三倍进行赔偿,若赔偿不足五百元则要求赔偿五百元。
(二)若和商家协商失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详细描述购买情况和欺诈事实,寻求协会调解。
(三)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由其对商家进行调查处理。
(四)最后可选择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准备好购买凭证、能证明欺诈行为的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