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历史、政策等原因导致无证建筑,且符合建房政策的,可积极向相关部门申请认定,争取不按违建处理以获得拆迁补偿。
(二)对于手续不全的建筑,尽快补齐相关手续,使其成为合法建筑从而获取合理补偿。
(三)在拆迁过程中,仔细研究当地的拆迁政策法规,了解自身权益和补偿标准,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