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侵占他人财产50万,在司法程序启动前主动归还财物,可与对方协商,争取对方谅解,避免对方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二)若司法程序已启动,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将归还财物的情况清晰说明,争取从轻处罚。
(三)可以通过律师等专业人士,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归还财物的行为以及悔罪态度,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