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子女名义起诉:当一方下落不明时,另一方要及时以子女名义向法院提起追讨抚养费的诉讼。
(二)配合法院送达: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等方式通知下落不明方参加诉讼。
(三)申请强制执行:若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后,对方未履行,在判决生效后尽快申请强制执行。
(四)持续关注财产线索:即便当下找不到下落不明方或其无财产可供执行,也要持续关注,待其出现或有财产线索时继续追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