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若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其债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主张撤销权不成立。
(二)查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否在法定期间内,如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已过期间可进行时效抗辩。
(三)积极举证证明自身行为未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或虽有行为但已采取合理措施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