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和遗嘱分配遗产,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获得对应财产。
比如被继承人生前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那么该子女就可获得该房产。
(二)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1.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2.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三)遗产分配原则。
1.各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配。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时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