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时,可随父亲生活,所以母亲若想争取抚养权,要避免出现不宜抚养的情况,父亲若想争取,则要关注母亲是否存在此类情形。
(二)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争取抚养权时,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优先情形的会更有优势,可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自身优势。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意愿,父母可与子女沟通,以获得支持。
(四)双方都要积极展示自己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优势,证明能给子女更好的成长条件。若抚养能力和条件相当,可考虑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协助抚养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