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13个月本人工资来确定这部分赔偿金额。
(二)若符合条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了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以确定这两部分赔偿。
(三)整理好医疗费用相关票据,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计算医疗费赔偿。
(四)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按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该期间赔偿。
(五)根据实际护理情况确定护理费用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