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像银行转账记录、交易合同等,以此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
(二)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会对相关财产查封、扣押、冻结,不过申请人要提供担保,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提起诉讼,不然保全措施会解除。
(三)若诉讼中发现对方起诉前已转移财产,可请求法院审查该转移行为,认定无效并追回财产。
(四)若对方转移财产行为造成损失,可要求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