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
收集男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如孩子的生活状况、教育情况、医疗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孩子的权益受到损害。
(二)向法院起诉
以孩子的权益受损为由,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在诉讼中明确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求,并要求男方支付因不管孩子产生的费用。
(三)配合法院审理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