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证明自身优势
1.提供稳定经济收入,通过工资流水、工作证明让法院了解自己有能力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费用。
2.证明有良好居住环境,强调能给孩子提供安全稳定的居住场所。
3.展示陪伴孩子时间多、感情深厚,可提供日常陪伴照片、视频等证据。
(二)尊重孩子意愿
孩子已满八周岁,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真实想法,法院会予以考虑。
(三)收集男方劣势证据
收集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男方有不良嗜好、家暴行为,或工作性质无法给予孩子足够陪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