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遗嘱情况下,确保遗嘱合法有效,若遗嘱明确把全部遗产给配偶,配偶就能获全部遗产。可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其法律效力。
(二)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时,若想让配偶尽可能多继承遗产,可协商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适当少分。若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生活不困难且有劳动能力,可向他们说明情况争取支持。
(三)若存在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要依法对其予以照顾后再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