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应先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后,再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二)若在拆迁安置协议相关财产分割上存在争议,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若适用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通常6个月内审结,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经批准可以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