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想获得补偿的情况,先和对方协商补偿数额。若协商不成,需保留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证据,比如子女的教育费用支出凭证、照顾老人的医疗护理记录等,然后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判断补偿金额。
(二)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报警记录等用于请求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要依据实际损失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中等待法院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