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共同购车按份共有,分割时先看有无协议,有协议按协议处理。
(二)没有协议时,能确定出资额就按出资比例分割;不能确定出资额则视为等额享有,平均分割。
(三)婚后车辆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因维修保养使车辆增值,增值部分要合理分配。
(四)实际分割方式有两种,一是一方获得车辆所有权,给予另一方补偿;二是出售车辆,双方按比例分配售车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