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在出现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等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申请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准备充分证据材料,证明原裁定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二)向法院申诉:申诉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只是法院发现错误的渠道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