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离婚财产保全时,应积极准备担保和初步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等可能影响判决执行的行为,这样能促使法院对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二)若想让法院查询对方银行流水,要向法院提出明确请求,同时提供合理理由和线索,增加法院调取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