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能达成一致,等老公回来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30天冷静期,再去领取离婚证。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女方要准备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法院会通过合法方式通知老公开庭,若老公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