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婚姻关系中,领证后即确立婚姻关系,离婚时财产分割要遵循法定规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
(二)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三)双方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要如实申报财产,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