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共同债务通常是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个人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
(二)处理共同债务:若为共同债务,离婚时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各自所有,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处理个人债务:若是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个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