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已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打架致轻伤,因需负刑事责任且涉嫌故意伤害罪,家长和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主动赔偿受害者损失,争取对方谅解,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打架致轻伤,虽不负刑事责任,但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其的教育和监管,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三)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致轻伤不负刑责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切实承担起管教责任,加强对孩子日常行为的约束和引导,必要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