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十二周岁儿童故意伤人情况,家长或监护人应加强教育和监管,引导其树立正确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同时可以考虑让儿童接受心理辅导。
(二)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儿童出现特定严重故意伤人情形,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程序,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期间,要注重对儿童进行教育改造,通过专门的矫正机构和项目,帮助其认识错误。
(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儿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除依法量刑从轻或减轻处罚外,学校和家庭要共同做好教育工作,让其明白法律的严肃性和自身行为的后果。
(四)已满十六周岁儿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依法进行处罚,同时社会应提供相应的改造和教育机会,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