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及时把握时机进行债权保全,可选择在诉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注意被告名下债权处于可保全财产范围
(二)申请时做好准备工作,向法院提交申请书以及能证明债权存在和保全必要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要根据法院要求可能提供担保
(三)关注法院后续动作,法院裁定保全后会通知次债务人,债权人需留意次债务人是否遵守规定,若其擅自向被告履行,债权人可要求其在已履行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