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借贷不被认定的情况,要判断是否构成虚假诉讼,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若只是因证据不足等正常法律认定问题,无故意虚构和恶意串通行为,就不构成虚假诉讼,此时当事人应积极补充证据、合理说明情况以争取重新认定借贷关系。
(二)若当事人为不正当利益故意伪造证据、虚构借贷关系起诉,即便最终未被认定借贷,也可能构成虚假诉讼。遇到这种情况,被侵害方应及时收集对方虚假诉讼的证据,向法院反映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