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配合调查。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自己的行为和所知情况,争取认定为坦白,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二)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如果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有获利,主动退还获利金额,能体现悔罪态度。
(三)查找从轻情节。仔细回忆自身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比如提供重要线索侦破其他案件等,有的话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
(四)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律师能根据具体案情,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辩护,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