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传票不能送达被告公司,可先尝试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若均无法送达,可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在起诉传票不能送达被告公司时,有多种法定送达途径可供选择。留置送达适用于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况,需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代表到场见证后将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委托送达是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邮寄送达则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当这些方式都行不通时,可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法定期限即完成送达,同时要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若被告公司在公告送达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如果在送达传票或诉讼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