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诈骗案件嫌疑人,不要认为还钱就不会被起诉,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情况。若有还款能力应尽早还钱,展现悔罪态度。
(二)若嫌疑人被起诉,可在庭审中强调自己主动还钱等悔罪情节,争取法院从轻处罚。
(三)若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可争取检察院不起诉。积极与检察院沟通,说明主动还钱等相关情况以达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这里嫌疑人主动还钱可视为悔罪表现,类比如实供述罪行,在量刑上可作从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