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妻子可收集证明丈夫外遇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在离婚诉讼中以丈夫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为由,作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过错程度、后果等确定赔偿数额。
(二)索要抚养费
若孩子抚养权归妻子,双方先协商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并签订协议。协商不成,妻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通常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抚养多个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