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工资范围。计算起诉离婚时的工资分割,要明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总额,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收入。
(二)尝试协商分割。双方能就工资分割达成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
(三)提供证据。协商不成,向法院提供银行流水、工资条等证据,以便法院审查确定工资数额。
(四)纳入未发放工资。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取得但未发放的工资,都要纳入分割范围。
(五)应对隐藏转移行为。若一方隐藏、转移工资,分割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