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案件中不判抚养权,夫妻双方在诉讼时可不提出子女抚养权归属请求,这样法院通常不会主动处理。
(二)若存在子女抚养权涉及案外人权益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说明,基于不告不理原则和实际情况,法院可能暂不处理。
(三)若法院未处理抚养权问题,之后双方可就该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由此可见,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一般不主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