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在整个哄抢事件过程中,留意那些进行组织、策划、指挥的人,确定为首者;同时找出主动参与哄抢且发挥重要作用之人。这样便于司法机关准确适用定罪量刑。
(二)对一般参与者进行教育和治安管理。对于只是跟随参与,未起到关键作用的一般参与者,不以犯罪来定罪,但可以根据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给予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同时要对他们进行法律教育。
(三)综合考量量刑因素。在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量刑时,要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比如是出于报复还是贪财等;犯罪手段是否恶劣;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以及犯罪后的悔罪表现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