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一般给付期限:通常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生活费给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
(二)特殊停止给付情形:当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靠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
(三)继续给付情形: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还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要负担必要生活费。
(四)确定方式: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和数额,父母双方可先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