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致对方车辆损失,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后可向醉驾者追偿,最终赔偿责任归醉驾者。
(二)交强险赔偿不足时,商业车险多因醉驾免责,剩余赔偿由醉驾者承担。
(三)赔偿时可先与对方协商车辆维修方案和费用,协商一致可直接支付。
(四)协商不成对方可能诉讼,法院会依评估结果判决醉驾者赔偿。
(五)醉驾者要积极配合处理赔偿,否则可能加重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里虽未直接针对醉驾,但对于保险人垫付后向责任人追偿的原理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