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夫若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公民享有的离婚自由权利。
(二)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
(三)同夫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对方隐瞒性取向导致夫妻关系无法正常维持的相关材料。
(四)若调解无效,且存在法定情形,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或者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