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此时父母可收集子女劳动收入证明、当地生活水平标准等相关材料,以证明符合停止给付条件。
(二)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负担必要抚养费。若涉及此类情况,子女或抚养方应准备好学校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