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报警,向交警提供事故发生准确时间、地点以及摩托和驾驶人特征等详细信息,助力交警借助调取监控、走访周边群众等手段查找肇事者。
(二)及时就医,妥善保存好医疗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材料,为后续索赔奠定基础。
(三)若有意外险等保险,尽早向保险公司报案来申请理赔。
(四)交警查不到肇事者时,符合条件就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五)自身有损失且确定找不到肇事方时,可在保险范围内找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可能获得代位求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