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合同未规定违约金,赔偿数额按违约造成的损失算,损失赔偿额要和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还包括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守约方要举证证明因对方违约遭受的损失。买卖合同中可拿采购成本、销售利润等当证据;服务合同里可提供额外支出费用、预期收益等证据。
(三)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证据判定损失金额来确定赔偿数额。
(四)守约方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然不能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