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沟通,告知对方责任义务,督促其尽快处理撞车事故。同时保留好事故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病历等相关证据。
(二)若沟通没有效果,可以向对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让己方保险公司先进行赔付,之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追偿。
(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起诉时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按法院程序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