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补偿方式,可根据自身需求决定。若急需资金或不想再拥有房产,可选择货币补偿;若想继续拥有房产居住,产权置换更合适。
(二)关注补偿项目细节。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要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要确保能覆盖实际搬迁和过渡期间的费用,经营用房可争取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三)严格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只有在拿到合理补偿后再搬迁,保障自身权益。
(四)对补偿方案不满意,先与拆迁方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合理补偿协议;协商无果时,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