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被告否认借钱事实,依据法律规则原告需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原告应优先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债权凭证,这类凭证是证明借贷关系的直接有力证据。
(2)若没有债权凭证,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也具有证明效力,可证明借款交付情况与双方借贷合意。
(3)证据充分时,法院会支持原告诉求;证据不足,原告可能败诉。原告在诉讼前或诉讼中可通过合法方式补充证据,例如与被告沟通并留存记录。
(4)被告在证据面前依然否认,法院会按照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判定,若被告存在虚假陈述妨碍诉讼行为,法院可对其罚款、拘留。
提醒:原告在借款时应尽量留存书面债权凭证,诉讼中证据不足要及时补充证据。被告切勿虚假陈述,否则会面临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