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欠条案件开庭需收取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起诉时预交,最终败诉方承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则按法院决定分担,费用按诉讼请求金额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困难者可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作为诉讼费用,是欠条案件开庭时要收取的。原告起诉时需先预交这笔费用,而最终承担者是败诉方。若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依据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费用数额。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按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比如不超过1万元的案件,每件只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等。若当事人在交纳诉讼费用方面存在困难,可向法院提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的申请。如果您在欠条案件诉讼费用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