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无需出庭,因为刑事诉讼程序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终止,不会进入法院审判环节。
(二)若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且法院受理开启审判程序,当事人作为被告人则需要出庭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