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起购房未结婚,贷款处理依情况而定,有书面协议按协议履行,无协议需证明出资情况,登记方通常担责,登记双方名下则连带担责,协商不成可起诉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婚前共同购房未结婚的情形下,若存在关于贷款分担的书面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其履行。若没有协议,就需要证明各自的出资情况。通常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就由登记方继续承担贷款偿还责任,不过另一方的出资可要求返还。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可协商确定一方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双方的出资比例、贡献大小等因素,对房屋和贷款进行分割处理。如果您在婚前购房贷款处理方面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