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判断能否拿回彩礼,先看是否符合三种法定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若仅女方强迫离婚,不满足这三种情形,一般不能拿回彩礼。
(二)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男方可先与女方协商返还彩礼,就返还数额和方式达成一致。
(三)若协商不成,男方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