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避免二婚婚前财产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可提前订立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方式。
(二)各继承人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分配遗产,对于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给予照顾。
(三)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应积极履行扶养义务,否则可能少分或不分遗产。
(四)继承人之间可友好协商遗产分配比例,达成一致后按协商结果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