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刑事诉讼里,若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言影响定罪量刑,法院认为证人需出庭的,证人应出庭;警察目击犯罪情况出庭作证也适用此规定,需履行出庭义务。
(二)在民事诉讼中,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法院许可,可用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当事人可说服证人作证,也可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
(三)若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出庭后拒绝作证,法院可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可处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