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特定孕期男方一般不能提离婚;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不能再起诉;未办结婚登记且非事实婚姻的同居关系不能诉讼离婚。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为保护女方和胎儿、婴儿权益,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女方主动提出或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请求的情况除外。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还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若在六个月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予受理,这是为了防止当事人随意、频繁起诉。而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不属于事实婚姻的,只是同居关系,并非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自然不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如果遇到离婚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