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方面,若销售侵犯著作权复制品,要停止侵害行为、消除负面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赔偿数额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算,若难以确定就参照该权利许可使用费确定,情节严重的赔偿数额可在此基础上增加一到五倍,若都难以确定,法院会判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赔偿。
(二)行政方面,若损害公共利益,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复制品及主要工具,还可能罚款;情节严重的,会没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三)刑事方面,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能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