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署文件:委托代理诉讼要与代理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委托合同要写清双方权利义务、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和费用等;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一般授权代理人仅行使程序性权利,特别授权可进行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行为,特别授权需在授权书中注明。
(二)选择代理人:自然人可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近亲属或工作人员、所在社区等推荐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明代表资格。
(三)涉外案件处理:涉外案件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境外形成的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需经法定证明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