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开庭前想大致了解量刑,可重点关注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提出的量刑建议。若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进一步了解检察院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协商后给出的精准量刑建议。
(二)要明白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非最终量刑结果。需结合全案证据和事实,做好心理准备,最终结果由法院审理后依据实际庭审状况来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